新型建筑施工设计标准,新型建筑施工设计标准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型建筑施工设计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新型建筑施工设计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安全施工中的规范都(国标)有哪些?
建筑施工涉及的安全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00;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版)JGJ 130—2001;
5、《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 65—89;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01;
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92;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93;
建筑施工备案人员配置标准?
建筑工程人员配置要求:
1、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4、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5、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要求备案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备案标准是指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时,要求网上备案的现场人员标准。依法招投标的工程,网上备案的项目负责人须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人员一致。
现场施工时,施工单位还应根据工程规模、工程技术难度、工程进度、工期要求等,完善施工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
质量、安全监督等机构应加强现场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的检查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员标准如何配置?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员标准:(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引发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1、人的不安全行为。人是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建筑施工过程的管理者,操作者。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人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身体素质等诸多因素有关。 2、环境条件的不利影响。建筑生产活动是一种露天作业比较多的活动,因此施工现场的环境对施工过程的影响很大,像一些建筑物逐渐向地下,高空化发展。还有自然环境的影响也非常大,像气候,温度,自然地理条件等。3、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建筑生产活动中,一些机械设备存在缺陷或者是缺乏保养等也是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 4、管理因素。管理的缺陷是发生事故的根源。一个工程能否顺利的完成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完善的管理系统。通过适当的管理,选择适当的措施是可以把建设施工事故减到最低的。参考资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型建筑施工设计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型建筑施工设计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