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设计标准,食品抽检设计标准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抽检设计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食品抽检设计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食品抽样基数要求?
抽样数量、基数及抽样方法
生产领域食品用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等制品抽样基数不少于1000个。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4个独立包装样品,2包作为检验样品,2包作为备用样品。流通领域随机抽取4个独立包装样品,2包作为检验样品,2包作为备用样品,抽样基数需满足抽样要求。抽样人员封样时,应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检验用样品及备用(复检)样品应分别封样。
答:食品抽样基数要求:总量较大的食品可按0.5%一2%的比例抽样;小数量的食品抽样量约为总量的1/10;包装固体样品大于250g包装的,取样件数不少于3件、小于的不少于6件;肉类采取一定重量作为一份样品即100g为一份;蛋制品每份不少于200g;鱼类采集完整个体,大鱼0.5kg左右三条为一份,小鱼和虾可取混合样本,每伤不少于200g。
生产销售食品抽检规定?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2.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3.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上述义务的履行。
4.第四十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必要时,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5.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采取的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二)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四)抽检结果及汇总分析的报送方式和时限;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一)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三)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四)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
(六)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七)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产生危害的食品;
(八)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
2021国家食品抽检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检验活动。承检机构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承检机构的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定期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报送并汇总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七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抽检设计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抽检设计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